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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配业新《办法》发布;广东发布乡村振兴“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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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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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行业大事,小望与您一同关注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出台,食配业面临新要求

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悉,新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一是适应改革发展需求,简化经营许可程序。《办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增设专章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要求;在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压减许可办理时限,并将部分按照许可管理的情形调整为报告,释放改革红利。二是聚焦落实“四个最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结合行业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进一步明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和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具体情形,将实践中容易导致责任落空且有迫切监管需要的连锁总部、餐饮服务管理等纳入经营许可范围,并从风险管控角度,增加并细化了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等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食材供应链行业的影响方面。首先,食材加工企业、预制菜生产企业的经营将会更加灵活。《办法》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由许可管理变更为备案管理。根据相关专家解读,经过深加工的预制食材可划入此范畴。该规定极大降低了经营者的申请负担,同时与2021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第35条规定内容保持了一致性 ,有利于政策落地和推动。

新规落地后,可直接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经营的灵活性更高,渠道拓展成本更低。但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备案后,增加其他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项目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同时,以下情况无需另行备案:

(1) 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不需另行备案;

(2) 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另行备案。

广东省发布乡村振兴“施工图”

6月2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等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围绕七个方面任务,从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建设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明确36项重点工作。

业界认为,今年广东省的《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仅是一份清晰的发展蓝图,更是一份详实的“施工图”。

例如,作为粮食调入大省,广东省粮食自给率不足30%,为了补齐粮食生产与农产品供给的短板,《实施意见》提出了抓深抓实粮食生产、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和“粤强种芯”两大工程、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举措。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立足10个千亿元级、5个百亿元级子集群,积极打造“现代种业”等若干重点链。

深圳市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

就在广东省《实施意见》发布的同期,深圳市政府也印发了《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现代农业“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食品监管链、资金链”五链融合的发展思路,明确到2030年把“大农业、大食物”培育发展成为深圳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产业。同时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完善民生保障、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深圳国际食品谷”,推动深圳现代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文件明确,将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农业创新载体、促进成果转化应用三个方面,加快创新驱动,包括以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及食品装备、精准营养与功能性食品、数字农业、新型绿色农业投入品等核心关键技术领域为主攻方向,组织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开展分子育种、种质资源、智慧型农机与食品专用装备、食品安全与营养品质、预制菜、农业大数据等现代农业基础前沿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小望说:

作为食材供应链产业的从业者,我们须充分理解“大食物观”背景下的政策需求,对自身的特色与专长建立正确的认知,积极谋求合作,主动融入区域产业集群建设,各施所长,互补长短,在本地的产业规划蓝图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绘出独有的色彩。